各校外教学点、直属函授生:
按照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培养方案的规定,成人学历学生最后一学期进行毕业实践教学,请各教学点及直属函授生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切实开展毕业实践教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毕业实践的对象
将于2023年1月毕业的中医学、中药学专业本科在籍生。
二、毕业实践结束应提交的资料
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上交《医学类毕业生毕业实习鉴定册》。
三、毕业实践材料要求
《必须安排3个以上科室的实习,并填写实习经历,加盖实习科室印章,封面加盖实习医院单位公章。毕业实习临床技术考核表(最后一页)内容由教学站(点)有关负责人认真填写,并签名盖教学站(点)单位公章。成绩采用百分制,要求必须跟毕业生成绩单上毕业实习成绩一致,教学站须把实习成绩汇总表纸质加公章,电子版传一份给教务科。
以上材料正文内容要求宋体小四号字,封底、封面统一要求用A4米黄色硬皮纸胶封装订,模板在附件中下载。
四、提交毕业实践材料时间
请各教学点、直属生于2022年12月1日前提交毕业实践材料。
毕业实践是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重要的教学环节,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组织好毕业实践教学,按时完成毕业实践并提交相关实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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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