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直属班函授毕业生: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是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中毕业环节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环节各项工作,确保成人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对2016年1月和2016年7月毕业的医学类专业、非医学类专业学生做好毕业实践教学环节分别做出如下安排,请按要求完成。
一、非医学类专业
(一)毕业实习
1、实习对象
(1)2016年1月毕业的非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2)2016年7月毕业的非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2、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之后的一次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应在专业教师指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学生通过实习,巩固和提高对已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水平,对本科生来说为下一阶段的毕业设计做好调研准备。
3、实习时间
(1) 2016年1月毕业生:2015年8月至2015年10月,共三个月。
(2)2016年7月毕业生:2016年1月至2015年3月,共三个月。
4、实习报告主要内容和要求
(1)实习时间、地点和过程。
(2)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范围等。
(3)实习后的体会,可侧重谈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运用情况及收获。
(4)实习报告书(附件1)统一用A4复印纸打印,字数不少于2000字。
(5)实习完毕,2016年1月毕业生,实习报告书应于2015年12月5日前交成教院教务科;2016年7月毕业生,实习报告书应于2016年5月28日前交成教院教务科。
5、成绩评定
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将《实习报告书》交成教院教务科评定成绩后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二)毕业论文(设计)
1、参加对象
2016年1月毕业的本科学生,专科学生不做毕业论文(设计)。
2016年7月毕业的本科学生,专科学生不做毕业论文(设计)。
2、参加资格
(1)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理论课不及格科目在四门以下的,需补考成绩及格。
(2)参加毕业实习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实习报告、实习鉴定。
3、2016年1月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答辩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2015年11月25日前完成。论文题目自拟,但应该根据所学专业,联系各自工作实际选定题目撰写论文,字数原则上控制在7000—12000字左右。
(2)2015年11月25日 ——28日将毕业论文按要求的格式(附件2)一式三份交成教院教务科(学院1号教楼四楼1414办公室)。
(3)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答辩地点在一号教学楼四楼。
4、2016年7月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答辩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论文题目自拟,但应该根据所学专业,联系各自工作实际选定题目撰写论文,字数原则上控制在7000—12000字左右。
(2)2016年5月20日——23日将毕业论文按要求的格式(附件2)一式三份交成教院教务科(学院1号教楼四楼1414办公室)。
(3)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答辩地点在一号教学楼四楼。
二、医学类专业:
医学类专业的学生只做毕业实习(至少在5个以上科室实习),不再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1、实习对象
(1)2016年1月毕业的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2)2016年7月毕业的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2、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在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之后的一次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应在专业教师指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学生通过对已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运用理论知识的实践能力。
3、实习时间
(1)2016年1月毕业生: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在2015年8月至2015年11月,共四个月。
(2)2016年7月毕业生: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在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共四个月。
4、实习报告主要内容和要求
按《毕业实习鉴定册》(附件3)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5、成绩评定
(1)2016年1月毕业生,在完成毕业实习环节后,于2015年12月5日前将实习鉴定册交成教院教务科进行成绩评定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2016年7月毕业生,在完成毕业实习环节后,于2016年5月28日前将实习鉴定册交成教院教务科进行成绩评定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2015年12月1日